喜歡一個人,感興趣 是前提

感情,最怕的就是自作多情,也許有時候,對方不經意間的舉動,讓你產生了幸福的錯覺,被你認為對方同樣對你有興趣,卻不知道人家只是隨意罷了。

相愛的前提,是相互感興趣。

一個人要是很頻繁的找你聊天,不是想跟你做朋友,就是喜歡上了你。

一個人要是很長時間不聯繫你,要麼是想斷了關係,要麼就是有新歡。

對一個人有興趣,自然而然就會主動,想知道對方在幹嘛,想知道對方在忙些什麼,想知道對方對自己的看法......所有的想知道,都是因為,你想對方了。

對一個人沒興趣,理所當然不會主動,甚至連想都不會去想到對方。即便對方再好,付出的再多,也是無動於衷。因為沒感覺,也就不會被感動。

一個人對你感不感興趣,真的是很明顯。

魯迅說:我若喜歡你,你脾氣再大都叫個性。我若不喜歡你,就算你溫順的像只貓,我都嫌你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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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滿懷熱情的找對方聊天,對方要麼沒回復,要麼回復就是在忙、在洗澡、困了、累了......有時間再聊。

你長篇大論,對方只回復一個嗯或哦、而且只要你一說到嗯或哦,話題就終止了。

要是對你感興趣,即便當時在忙,事後也會向你解釋;即便真的累了、困了,也會溫柔的跟你說清楚;即便回復嗯或哦,也會接著找話題。

如果沒有,那歸根結蒂,都是因為不感興趣。無論是對方真的忘記回復,還是特地找個借口。那都只是敷衍你。

因為有一種好感,叫做期待,期待著你來找我;還有一種反感,叫做不耐煩,回復都覺得浪費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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