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男子賊心不改專偷平房住戶家豬肉米面,連洗地桶都不放過

日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臨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973年出生的李某(臨河人,無業)是個慣偷,曾因盜竊被臨河區公安局多次打擊處理過。2015年,李某因盜竊罪被臨河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2017年9月27日刑滿釋放后,他不思悔改,又干起了「老本行」——盜竊平房住戶家的財物。

  2017年12月25日,市民柴某到臨河區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報案稱,他出門買菜,也就十來分鐘的時間,放在院內箱子里的50多斤豬肉和排骨就被人偷走了,價值700多元。

  接警后,刑事偵查大隊民警分成三組進行偵查:一組勘查現場,二組在現場周邊排查走訪,三組調閱附近視頻監控,同時對近期未破獲的類似盜竊案件進行梳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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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大量工作,民警發現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民警還查明,北環辦、東環辦、解放辦等轄區發生十幾起平房住戶被盜案件,作案手法和此案作案手法一樣。梳理分析了案情后,民警決定併案偵查。

  就在民警緊鑼密鼓偵查期間,12月27日上午,解放辦轄區兩戶平房住戶家的豬肉被盜。通過視頻追蹤,民警鎖定系列盜竊案嫌疑人是慣犯李某。

  經蹲守,民警在解放辦轄區一處平房附近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之後,民警在李某的租住處查獲部分被盜豬肉和大米等物品。

  經審訊,李某交代了2017年10月份以來,流竄解放辦、北環辦、東環辦等地盜竊平房住戶家生肉、米面、油餅、蘋果和現金等財物,先後作案40餘起的犯罪事實。李某還交代,他一般在周一至周三上午作案,其間還在一住戶家偷了個拖地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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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都驚呆了!

  刑事偵查大隊提醒:白天外出或夜晚休息時,一定要關好門窗、鎖好門;不要在家中存放過多的現金;平房住戶要將生肉等食物放在涼房裡鎖好;鄰里之間要相互關照,聽到反常聲音要提高警惕,遇到可疑人員要及時撥打110報警。


小貼士<<<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入室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賈鈞連

  通訊員 尹娜

運營人員: 靳美晨 MZ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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