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關心的:房子漲價、房主違約不賣了怎麼辦?

在現實房產交易中案例中,房價上漲過程中賣方違約顯現頻發,明明看好的房子定金也交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也簽了,時間和精力也花費了不少。可是賣方違約,作為買房子的我們應該是接受合同的賠付方式還是起訴房主保障我們自身的利益,該怎麼維權?

本文要說的是:賣方可以選擇違約不賣,需支付相應的違約金。買方也可以選擇違約金的支付方式,來獲取最大的利益。

維權的方式一

被大家所熟知的維權方式一,即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也就是合同中約定違約金賠付金額,但在現實中也往往是購房者權益沒有得到真正的保障的方式,在房價大幅上漲的過程中,作為購房者的我們在該處房產上所花費的時間、精力,財力,以及被耽擱的買房時機,是否這合同中的違約金已經不足以算是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所損失的了。但只要買賣雙方都接受也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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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的方式二。

(2)若是原來合同中約定的賠償標準,買方不願接受想要在加點,現實案例中房價漲了幾十萬,而賠付的金額才十幾萬的現象也是常有,而這時作為買方的我們心裡更定是不平衡的,當然也要要求賣方加大違約金的賠付比例,雙方協商的結果,賣方願意多賠錢,買方願意接受其中的違約金,那麼就看買賣雙方的最終的協商結果,

維權的方式三。

(3)走法律程序,法律支持實際損失的最高不超過30%,這也是購房者保障自身權益的最公正的辦法。(定金、總房款,購房期間實際漲價部分等等,買方的具體實際損失,以最終判決為準!)。

總結:契約精神,雖然在房產買賣中,由於房價快速的上漲,房產交易違約現象頻發。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沒有違約就沒有違約責任,尊重契約精神!專註房產頻道:房產交易,房產糾紛,房產專業知識,房產問答。歡迎廣大網友諮詢,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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