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必須要用黑色簽筆字簽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訴司機、車主、保險公司,三個被告交四份起訴狀,證據材料複印件四份。
二、原告要提交的證據:
原告的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複印件,被告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複印件或交警隊列印的信息資料,保險公司的保險單。
如果受害者死亡的還要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及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複印件。
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診斷書、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種費用的票據複印件。
原告經濟困難的,還可以申請緩交訴訟費,但是要提交當地鄉鎮民政部門或政府出具的困難證明及申請書。
三、如果被告為企業時,原告要上網列印其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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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告為企業的,則提交當年年審過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原件、代理人身份複印件。
五、授權委託書。
原告有委託代理人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應有具體的委託事項。公民的委託必須由本人來簽名,委託公民代理的須有法院認可;企業委託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蓋章,委託人涉外、港澳台,其委託書應由相關部門予以公證。
六、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原告的聯繫方式及住址),證據目錄一式三份(列清單,寫明原件或者複印件)。
由於《民法總則》的修改,取消了一年的訴訟時效,所以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交通事故訴訟訴訟時需要注意訴訟時效。
運營人員: 趙穎 MX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