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土地流轉,靠譜么?

伴隨著各地推進土地流轉速度的加快和互聯網+應用的普及推廣,一些互聯網+土地流轉的服務公司應用而生,這些公司依託開設的土地流轉服務網站及相關新媒體資源,並大力建設+線下服務中心,採取線上線下聯動方式,推進土地流轉交易撮合。特別是近三年,各地土地確權陸續推進,土地價值日益凸顯,更多的資本和創業者開始湧入這個行業,土地流轉電商進入了發展快速期。

土地流轉網路服務商的出現,加快了信息傳遞的速度,打破了傳統渠道的信息不對稱,為整個土地流轉交易提高率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如人民日報報道,安徽農民楊宏好藉助某個土地流轉網站,在湖南漢壽流轉了700畝水田,無需再同當地農戶過多接洽,這也給他省下了不少精力。同樣具有誘惑力的是租金,每畝每年530元。在他的老家,每畝租金一年大約在650元到700元之間。

除了撮合交易外,這些土地流轉網路服務公司還介入土地經營權抵押業務,作用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評估,綜合利用同類市場交易動態數據及相關價格,同時針對土地地理位置、交通便捷性、土地平整度、酸鹼度及周邊配套設施等方面確定評估價值;二是處置,利用土地流轉信息平台,使得流轉信息發布更廣,大大促進流轉處置成功率的提升。

據了解,撮合交易、抵押貸款等業務都成立各類土地流轉服務公司的標配。一些公司還和地方土地流轉服務部門合作,一方面解決政府機關機制不活、動力不足、信息不廣等缺陷,同時也彌補自身權威性不夠、政策性把握不準等弊端,雙方相互配合,起到了較好作用。

但是,必須客觀認識這種互聯網+土地流轉存在的潛在風險。

公司的本質在於逐利性。土地流轉服務公司的盈利模式,儘管能獲得融資,但這取決於公司的知名度、前景,而這又取決於網點的擴張和業務量的擴大,主要是來自線上的會員費、付費排名和廣告費,以及來自線下的看地費、中介費、加盟費和土地差價等。一些公司為了撮合交易,取得盈利,而有意無意忽視土地政策和各種管制。

首先,我國農村土地堅持集體所有,這就意味著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範圍的限制,特別是宅基地,儘管目前也提出了「三權分置」,但相關實施細則並沒出台,相關交易需審慎。其次,土地具有用途管制,農業用地、建設用地,都受制於土地利用規劃,不能隨意而為。再次,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很多細節,如支付方式、合同年限、土地用后恢復等方面都需要注意。

這些,並不是說不能利用當前方興未艾的互聯網+土地流轉模式,而是要客觀分析利弊,更好利用此模式。首先,在程序上,應該儘可能藉助於政府平台,接受政府的指導和監管。其次,要明確用途,不能為了短期利益,而任由中介商或者經營主體改變用途。三是在合同約定上,要明確細節,如流轉期限、價格、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土地用后恢復、風險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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